四川多举措缓解丰水期弃水
2017-06-02
近日,四川省发布《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的通知,记者注意到,十项电力价格改革措施中,有多项涉及水电行业,如降低丰水期水电标杆上网电价、实施丰水期临时性富余电量政策、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
电价调整交给市场
通知规定,2017年6月至10月丰水期降低四川电网收购的合同电量水电标杆上网电价8厘/千瓦时;其他执行政府定价的水电及西南电网收购的留川水电电量上网电价同步下调。据悉,此次水电上网电价调整的范围包括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直供区、子公司改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收购的合同电量(不含留存电量)。
据了解,四川省水电资源居全国首位,尤其是水电总装机容量更是呈飞跃式增长。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四川省电力装机达到8958万千瓦,年发电量3247亿千瓦时,其中水电7096万千瓦,年发电量2866亿千瓦时,分别占四川省电力装机和年发电量的79.2%、88.35%。近年来,由于电力需求增长放缓等原因,水电丰水期弃水现象频发,水电消纳成为“顽疾”。2015年和2016年,四川省调峰弃水电量(因参与电网调峰而损失的电量)分别为102.2亿千瓦时、141亿千瓦时。
知情人士指出,考虑到四川省水电企业受电力市场化的影响,经济效益逐年下降,所以今年丰水期合同电量水电上网电价临时下调仅8厘/千瓦时,5个月的丰水期后将恢复执行政府定价的水电上网电价。
“除了地方给与政策优惠减少弃水外,国家也需要给与火电企业政策补偿。怎么补、补偿多少,这方面存在一定博弈,需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为每个地方补贴不一样。”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蔡国雄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补贴的最终结果要让发电方和用电方都有积极性。”
一位不愿具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目前,电价本身就有糊涂和不合理的地方,加之政府管得多,而各地方情况又相差太多,自然会出现弃水弃风弃光等现象。希望把电力价格调整的手交给市场,让市场说话,让协商结果说话。”
丰水期让利居民
通知还要求, 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措施,自2017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对四川电网“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试行电能替代电价,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采用市场化方式代居民用户采购丰水期富余电量。在维持现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基础上,对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千瓦时。
这是2006年四川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以来,首次打破阶梯电价制度,对未来缓解弃水效果众说纷纭。
四川省发改委资源环境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认为,今年探索在居民生活用电领域推行电能替代和实施富余电量政策,旨在扩大居民电力消费,鼓励居民多用丰水期余电,缓解丰水期弃水压力。
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措施,直接受益者是居民。
“以月用电量340千瓦时的家庭为例,按目前的阶梯电价计算,电费为201.61元;而执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后,电费只需174.61元;比以前节省27元。”四川省发改委资源环境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述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即使居民生活电能消费在丰水期比其他时段多用一点,但对解决弃水问题而言是微乎其微。“居民生活电能主要消费在空调,而使用空调高峰时段往往不是丰水期。不过,在丰水期让利居民,对居民来讲是好事。
认同上述观点的还有四川省某水电企业人士,他告诉本报记者:“丰水期降价多少会促进电力消纳,只是空间有限,尤其是居民这块,发电企业肯定是让利,而且是行政性降价让利。”
工业用电实施富余电量政策
对于用电大户的工业企业用电,四川省印发的2017年度丰水期临时性富余电量政策实施方案明确,丰水期富余电量基数维持2016年基数不变,工业企业用电量超过基数的增量部分确定为富余电量,通过集中挂牌等方式实施。富余电量的水电交易价格上限为0.10元/千瓦时、下限为0.07元/千瓦时。
上述相关负责人认为,在工业用电领域实施富余电量政策,是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电力消费,促进丰水期富余水电消纳和减少弃水的政策措施。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四川省发改委。
蔡国雄认为,试行丰水期电能替代电价和临时性富余电量政策有利于企业用丰水期水电。同时,也可降低火电机组负荷。火电企业正好把春秋检修时间调整到这个时段,关掉一部分机组进行检修。(来源:中国能源网)